作者:松山新区 点击次数:27 发布时间:2024-08-21 打印本页  关闭本页
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-2026年辽宁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
各市农业农村局、财政局(不含大连),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、财政金融局:
按照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<2024-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>的通知》(农办机〔2024〕3号)精神,规范实施2024-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,充分发挥政策效益,大力推广大马力高端智能农机装备应用,推动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,有效支撑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,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,我们制定了《2024-2026年辽宁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》,现予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。
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
2024年8月16日